陳佩君
行業別:資訊科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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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07 6:29 pm 文章主題: 關於告訴乃論罪提出告訴的6個月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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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請問:
若我打算對某人提出公然污辱的刑事告訴,而公然污辱罪是告訴乃論罪
基於告訴人自知悉事件發生時起有6個月的提出告訴期限
請問這6個月的期間計算是否從我向警察報案起就視為提出告訴了呢?
另外,萬一對方先誣告我同樣的罪名
那我屆時出庭時請求檢察官提起反訴
除了可附帶提起誣告罪,我是否順便可附帶提起公然污辱罪的反訴呢?
(若反訴時已超過了6個月的告訴乃論時效)
謝謝您的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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