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好,你可先就雇方違反勞基法事實,逕行向勞工局檢舉,並且聲請調解,倘若後續調解不成,不用等調解是否有結果,勞工就可持申請調解書,向公立就服機構辦理失業認定,若經就服機構提供就業諮詢後,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完成失業認定後,就會轉請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之後可在就應得薪資以及加班應得收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相關細節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line:justice0907739330)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