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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無故不取貨,可否不退款。

無故不取貨,可否不退款。


孔OO 發問於 2022-02-12 | 桃園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您好,打擾了想詢問您;
1.買家已付款無故不取貨,是否可不退款?
2.退款是全額還是可以退一半?
3.若忘記取貨是否可請買家負擔運費?
4.網路販售耳環、戒指是否算在7天鑑賞期內?
5.七天鑑賞期內就可以無故取消不取貨嗎?
6.耳環、戒指可算在個人貼身配戴,有衛生考量,已拆封過將不接受退換貨嗎?
7.賣家可否規定除配送過程中的損壞,可更換賠償外,一律不接受因個人喜歡問題退換貨。
謝謝您的解答,辛苦了。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法規 電子商務 公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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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有擔任過網拍業者的法律顧問,針對您提出的問題,回答如下,供您參考:
1.除非買家有提出要解約退費,否則不用退費
2.對方主張要解除契約的話,退款的金額是全額,不是半額,半額沒有任何依據。
3.如果當初在下訂時,雙方有約定運費由買家負擔的話,您可以要求買家負擔運費。
4.耳環部分可主張因衛生考量,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退換貨,戒指部分則有爭議。
5.依照消保法第19條規定的七天鑑賞期,消費者確實可以不用提出任何理由就要求無條件解約退費。
6.賣家不能規定除配送過程中的損壞,可更換賠償外,一律不接受因個人喜歡問題退換貨,這樣的約定可能違反消保法第19條而無效。
7.為了避免將來再發生類似事件,建議可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徹底解決此類糾紛,事先在購買前跟買家約定清楚,如果解約運費由對方負擔,或者要求買家支付一定的定金。
8.本人有擔任過網拍業者的法律顧問,如果需要協助或者有其他問題,建議可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高維志律師(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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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擅長美容產品等各種消費糾紛、離婚監護權扶養費、民事債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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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擔任多間公司的法律顧問,提供法令諮詢、審閱合約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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