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 離職工讀生因9/26號上班途中出車禍 離職當天剛好發生車禍(9/26號工讀生的最後工作日) 當日以及之後再也沒到店家工作而於12/10號 離職工讀生與工讀生家人拿了一張在職工證明書 要求店家簽名蓋章 但工讀生那張在職證明書 完全空白 日期空白也沒講理由 只要求店家...
在公司任職一年10個月,於2/7號口頭告知主管做到月底,但主管要求需找到新員工後才肯放人,請問若到月底直接不去會有問題嗎?若公司再要求回去寫離職書後才拿得到薪資或者以曠職為由扣薪是合法的嗎?目前只有通訊軟體紀錄有告知月底離職
網路上預定紀念銀幣,詢問預計待貨日為30-45天。下單、付款經過90天仍未收到商品,詢問能否取消,賣家告知應負擔損害賠償相關法律責任,請問是否合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