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到職日為103年12/13日,公司預告資遣108年12/12日最後上班日為離職日公司為上市櫃公司1.目前還有未休特休7天2.差一天滿5年是否有15天的特休資格?3.第1項跟第2項可否計入平均工資?
您好,我方是醫美診所,屬自費醫療,無健保,因假體進價昂貴,想跟客人先收定金,請問在醫療法上違法嗎?麻煩撥空回覆,謝謝!
1.重大侮辱的定義? (我們是加油站需要算帳,因員工帳有短少需要自行補足,錢用丟得給主管,然後找錢時碰觸到,員工有擦手的動作算是重大侮辱嗎?)2.重大違反工作守則?3.不簽工作守則者是否可直接開除?
你好:目前是(股)公司,所在地為蘆洲,要遷廠到桃園海湖,提供交通車上下班,但下班通勤多的時間不算上班時間或加班,想請問如果不跟過去,1.是否可以依法向公司要資遣費呢?2.如果可以,但因公司有提供交通車了,是要以那一條申請呢?3.另外公司無照實投保勞保級數,這是否也可一併申請呢?
1. 請問資方強制要求勞工的生病需先用特休和事假去抵,有違法嗎?例如,我特休15天,今天我生病,不可請病假,需先請自己的特休。2. 請問企業自行訂定的規範不可違背勞基法,是否為全部的條例皆不可為違背?而非整體訂定的人事規定優於勞基法即可,其中有幾條劣於勞基法也無妨?3.試問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