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修習了一個藏傳佛教的攝類學課程,上課的老師是在印度甘丹寺的法師,最近我們法友要邀請老師來台灣傳法,為了後續老師的教法能在台灣弘揚,所以我們上課的學員就在內政部申請了一個宗教團體協會,我被選為第一屆的理事長(負責人),協會申請最近被批准,後續需要理事長(負責人)去辦理一個稅...
您好,請問公司工作制度由老闆口頭或者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是否仍具效力?依照勞動基準法第7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30人以上公司程序上除要求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於事業場所內公告並印發各勞工。那30人以下公司呢?當出入職時簽訂的員工守則,沒有讓勞工留存且不准拍照是否有違勞基法呢?
我們公司給的是底薪$8000+高抽成制,每個月都會超過政府規定的基本底薪,請問這樣公司的給新制度有違反勞基法嗎?
你好我想詢問 如果雇主已經違法了(未投保勞健保、拖欠薪資)我去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當天請假去參加調解會的薪水可以跟雇主索賠嗎
請問要將未上市有限公司的股份贈與小孩,如果當初出資額是200萬,這樣有贈與稅的問題嗎?但現在公司的淨值我們佔1000萬左右,這樣轉給孩子是以當初出資額200萬計算還是按現在公司1000萬淨值計算?(小孩已滿20歲)謝謝